1、从国外进口一台翻新设备,核心部件都是新的,只是外壳没换,可以作为新品报检吗?
答: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
(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使用价值
(二)未经使用,但是**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
(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
(五)经过翻新的。
2、所有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都要进行装运前检验吗?
答:不是所有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都要进行装运前检验。目前,国家只要求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项目等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
3、装运前检验内容包括哪些?
答: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项目做出初步评价。
(二)核查品名、数量、规格、新旧、残损情况是否与贸贸易文件所列相符。
(三)是否包括、夹带禁止进口货物。
4、装运前检验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检验依据准确、检验情况明晰、检验结果真实;
(二)有统一、可追溯的编号;
(三)检验报告应当包含检验依据、检验对象、现场检验情况、装运前检验机构及授权签字人签名等要求;
5、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报检时应当提供哪些资料呢?
答: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持下列资料向海关办理报检手续:
(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
(二)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还应当提交海关或者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